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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治理措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大纲)

发布时间:2024-08-01

怎么做好矿产资源管理

也是管理与协调好公司的关键之一;上下多沟通,就会路顺畅 如果公司领导有很好的主意,于是就对下属下命令,然后就等待成功的结果,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你还没有与他们充分沟通。

矿产资源的管理涵盖了多个关键环节,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性。首先,对于矿产资源,其储量的管理与价值核算至关重要。这涉及到矿产储量的审批过程,包括遵循严格的地质勘探规范,制定工业开采指标,并进行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同时,矿产储量的登记和统计也是这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年检工作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主管部门和市(地)、县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同级地矿管理机构开展年检工作,督促所属矿山企业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并接受地矿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法规。首先,矿山开采设计中的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被视为矿山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强调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性。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实现矿产资源生产总量调控~年规划目标的政策保障措施

鼓励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整体买断、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引导企业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使矿产品需求保持基本平衡;通过对布局和结构的调整,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合理,提高矿业集中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对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调控。

对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政策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国家、省、城市的法律法规为主体的有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规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根据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规划目标,国家鼓励开采国内短缺的矿产资源,限制开采供过于求的矿产,对出口优势矿产实行限产保值。评估表明,国家制定的2000~2007年期间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措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2)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3)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短缺资源保障能力。4)有效保护稀缺资源,合理调控优势资源生产量和出口量。5)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保护环境。6)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矿产品供需总量基本平衡。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政策 制定相关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地质勘查体制,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制运行。

未来4年,国家将根据我国矿产品生产主要满足国内需求、充分利用国外资源的原则,通过进出口政策及相关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适当鼓励矿产品进口、控制与限制矿产品出口。

我国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方针是什么

总方针是:放开、搞活、管好。其基本含义是: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和经济效益,满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第八条 国家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7条的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在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以及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地矿部“三定”方案中,又进一步明确地矿部负责组织编制全国的矿产资源规划。

充分利用贫矿资源,走人造富矿道路,实行贫富兼采的方针。(2)对共生矿和伴生矿实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利用的方针。(3)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已知矿产的新用途、寻找新矿产、增加新资源。

矿产资源规划应纳入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实施,是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应当贯彻“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

矿产资源结构调整的管理措施

通过设置勘查与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可以切实落实规划分区管制措施,规范勘查和开采行为,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勘查、开采准入条件是矿业权项目规划审查的重要依据,主要反映规划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通过设置勘查与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切实落实规划分区管制措施,规范区内勘查和开采行为,不断提高规划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微观经济掌握在具有独立利益的企业手中(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企业),矿产资源生产者可以通过出资获得资源,所以他们都是根据市场信号的变动,将其掌握的经济资源投入到自己选择的生产方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