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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维护管理方案范文(矿区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4-07-15

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鄂尔多斯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已生产的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第二章 矿区污染防治第八条 新建矿山应当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已建生产矿山应当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九条 中小产能矿山开采企业集中的区域在编制矿区环境治理规划时,应当统筹部署矿山开采企业的排土场、临时排矸场和道路建设,实施矿区环境集中连片治理。严格控制矿山企业产能和露天剥离施工规模。

3、此外,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的要求,足额提取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仅2020年就提取了21亿元,这些都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经济支撑。

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暂行管理办法

1、第四条 煤炭工业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煤炭工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已缴纳生态保护补偿金的开发单位,不免除污染防治和恢复生态的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恢复治理

摘要:本文在阐述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生态重建概念和产生条件的基础上,认为开展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恢复治理迫在眉睫,并依据青海省砂金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经验,指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步骤是:修复河道、复坑平整、引水淤灌、回填表土、播撒种子、封育围栏。

摘要 本文在阐述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生态重建概念及产生条件的基础上,认为开展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恢复治理迫在眉捷,并依青海省砂金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经验,指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步骤是:修复河道、复坑平整、引水淤灌、回填表土、播撒种子、封育围栏。

在青海省,采矿活动的地质环境保护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采矿权人在申请采矿许可证时,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的内容和编制程序需遵循国家相关规范。

根据青海省相关规定,确定应缴纳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金额。根据规定的缴费方式,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进行缴纳。

生态环境保护

法律分析:环境保护就是运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保护人类健康,造福子孙后代。

法律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包括:自然环境保护、地球生物保护、人类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环境保护,为了防止自然环境的恶化,对山脉、绿水、蓝天、大海的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具体包括: 自然环境保护:这项工作旨在防止自然环境的恶化,涉及对山脉、绿水、蓝天、大海的保护。具体措施包括禁止私自采矿或滥伐树木,减少污水和污气的排放,控制过度放牧、开荒和开发自然资源,以及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这些任务主要依靠政府行使职能和进行调控来解决。

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治理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各国政府都开始重视环境保护,采取各种措施来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处罚。

生态环境保护构成矿业特区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基础,是矿业特区建设基本的要素之一。针对特区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要始终坚持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以矿业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加强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矿业经济发展。

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的措施

1、综上所述,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土地平整和压实、人工制造表土、种植适应性强的植物,并遵循协调与平衡原理以及整体性原理,以实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需要改变当前的生产模式,以减少对矿区环境的破坏。

2、植被恢复。在矿区中进行植被覆盖是最常见的恢复措施之一。通过实行植林造林、草种撒播等方式,利用植物的生命力和自我修复的能力,逐步恢复矿区土壤和水体的生态系统,并重新塑造矿区生态景观。蓄水治理。采用各种不同的水保持结构,如地膜、网袋、堆石。景观恢复。

3、**土壤修复技术**:这是最基本的修复技术,旨在改善和恢复土壤质量。可能包括土壤翻耕、土壤混合、土壤改良等措施。 **植被恢复技术**:通过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可以稳定土壤,防止水土流失,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

4、废弃地生态恢复有多种途径,主要分为工程、化学和生物三种恢复方法。首先,工程恢复是基础手段,应用于各种生态恢复项目中。目标是重塑废弃地地形,修复土壤,创造利于植物生长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