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而制定的。
法律分析: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登记以下矿产资源的采矿许可证:国家规划矿区和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矿区内的矿产;领海及中国管辖海域的资源;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以及列入附录的特定矿产。开采石油、天然气需经国务院指定机关审查后,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发证。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首先,在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和程序。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包括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这些主体根据矿产资源的不同种类和重要性,分别负责审批登记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山越界开采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十条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条例内容
1、湖北省的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泛。该省地质构造复杂,沉积地层多样,岩浆活动频繁,拥有大面积的变质岩系,为矿产形成提供了优越条件。已探明的矿产达131种,如磷、红金石、硅灰石等在全国名列前茅,而铁、铜、石膏等矿物质储量也十分丰富。
2、第二章 盐资源管理第六条 开发盐资源,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开发的原则,并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开采盐资源。
3、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审核机关文件的合法性,推进依法行政,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务,以及组织内部综合研究。
4、湖北的矿产包括以下几种: 铁矿 湖北是中国重要的铁矿产区之一。湖北省内铁矿资源丰富,特别是鄂西的郧县和荆襄地区的磷矿等,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此外,在黄石和宜昌等地也发现了大量的铁矿资源。这些铁矿资源的存在为湖北的工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磷矿 湖北是中国最大的磷矿产区之一。
5、非金属矿产方面,华中地区同样有着丰富的资源。例如,湖北省的磷矿和石膏矿储量丰富,而湖南省则以石灰岩和石英砂矿著称。这些非金属矿产在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等多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前,华中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仍需注意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矿山资源登记管理办法241号令第32条是什么
1、您好,经查询,您咨询的有关的241号令准确的法规名称为《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2、年2月12日,国务院第240号令《矿产资源勘查区登记管理办法》、241号令《矿产资源登记管理办法》、242号令《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同时发布。3个条令的实施拉开了地勘单位企业化进程的序幕。
3、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3)矿区范围跨市地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目前,《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列出的34种矿产,油页岩、地热、锰、铬、钴、铁、硫、石棉、矿泉水等9种已授权省级审批;其余的,矿山建设规模为中型以下的,也授权省级审批发证。
4、按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矿山是30年,中型的20年,小型的10年。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5、二)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第185号令)作出修改 将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二)项中的“县”修改为“区”。 删去第十九条第(三)项中的“、县”。
6、探矿权价款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的,探矿权申请人除依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超范围采矿是否构成非法采矿
构成 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如下: 无许可证的; 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所以,超量开采构成非法采矿罪。
超量开采构成非法采矿罪。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如下:无许可证的;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非法采矿情节严重,同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以非法采矿罪与污染环境罪实行数罪并罚。
非法采矿罪,客体上对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的侵犯;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并且有获取矿产品以牟利的目的。
根据非法采矿两高司法解释,非法采矿行为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第四章
1、第二十五条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5、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界定了探矿权的法律内涵,即“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论其实质,探矿权是指探矿权人依法享有的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作业并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的权利。
6、根据矿产资源法第48条的授权,国务院于1994年3月26日以第15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同日施行。